監檢范圍:如果渦街流量計安裝在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壓),介質為蒸汽,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 50mm 的壓力管道上,其屬于特種設備監督檢驗的范圍,需要有監檢報告。
報告內容:
安全性能項目核實:監檢報告應包括對制造過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項目確認核實,如焊接工藝、焊工資格、力學性能、化學成分、無損探傷、耐壓試驗等。這些項目的檢測結果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要求。
出廠技術資料確認:需要對渦街流量計的出廠技術資料進行確認,包括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使用說明書等,確保資料齊全、準確。
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情況抽查:監檢機構會對受檢單位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情況進行抽查,以確保制造過程符合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報告出具主體:制造單位制造渦街流量計時,應向經總局核準的具備鍋爐或壓力管道監檢資質的檢驗機構提出監檢申請,由該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實施制造過程監督檢驗,合格后出具監檢報告和證書。
報告格式與標識:監檢報告應采用符合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格式,內容應清晰、準確、完整,并加蓋監檢機構的公章和檢驗人員的簽名。報告中應明確標注渦街流量計的相關信息,如型號、規格、制造編號、安裝位置等,以便于追溯和管理。